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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用水報裝業務推進告知承諾制、容缺受理工作指引

發布日期:2021-08-27 16:27:59    瀏覽次數:9838
為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效率,減少時限,提升服務,持續深化
“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據《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本工作指引。
指引根據獲得用水優化工作要求,結合實際業務需求規定用水報裝業
務可啟動容缺受理的使用范圍及資料完善期限,明確啟動裝表信任審批所需
資料和條件,同時明晰后續管控手段,為合法用水提供保障。

一、受理范圍: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屬下供水子公司供水范圍內用水報裝業
務。(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用水報裝業務與建設工程規劃和施
工許可聯辦,政務平臺自動推送信息至供水企業,用戶無需單獨辦理。)

二、受理條件

(一)用戶需沒有欠費,且未被列入“信用廣州網”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二)用戶提供區級或市級以上(含區級或市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
相關資料,并且出具《用水申請資料補交承諾書》(附件1),允許啟動容缺
受理。受理后用水報裝業務按《用水報裝辦事指南》執行。
(三)申請容缺受理的業務,除可容缺受理的申請材料外,其余申請材
料應齊全且符合《用水報裝辦事指南》。

三、可容缺受理的申請材料

(一)用水申請建筑或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圖。

(二)用水申請建筑或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圖。

四、補正材料時限及要求

(一)用戶補正材料的時限自受理報裝開始計時(補正材料時間,不計
入用水報裝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180天。用戶應一次性補齊材料且符合
《用水報裝辦事指南》要求。用戶補齊全部材料后,辦結容缺受理業務。
(二)用戶未能在補正材料時限內補齊證照資料的,我司將其失信行為
記錄在案,且列入違背信用承諾失信企業名單,直至用戶向我司補齊相關資
料方可在失信企業名單上注銷對應失信行為記錄。
(三)同一用水申請人失信行為達1次或以上的(已注銷的不計入次數),我司將不再接受其容缺受理的業務申請。

 

 


附件
 
            用水申請資料補交承諾書

 

XXX自來水公司:

本人(單位)      (用水申請人名稱)      向貴司提交位于       
 
(用水項目地址)      
用水報裝申請。因客觀原因暫未能提供下列規劃證
照文件: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證照附
圖、附件,
£其他                                              。
因本用水項目屬于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水需求迫切,本人(單位)懇請貴司
予以先行受理該項目的用水申請。本人(單位)承諾在本項目用水裝表審批前將上
述所缺的規劃證照文件補齊給貴司。如逾期未能補齊資料,導致影響項目裝表通水
的,其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本人(單位)承擔,與貴司無任何關系。
本人(單位)會積極完善上述證照辦理手續,并承諾于            日前向貴司補齊上述證照文件。在此期間本人(單位)自愿接受貴司監督,合法用水,若出現違章違法建設或違章用水事宜,本人(單位)積極配合執法整改,貴司有權終止供水,拆回水表。因終止供水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均由本人(單位)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特此承諾!

用水申請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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